《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的通知

Jul 10, 2023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的通知

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决定在全市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以下简称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前海、河套片区以及深圳市内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现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点)》(深外管〔2023〕16号)印发。

詳情請見 管理规定(试点)